脑子很乱。
倏然,一直树干上的袋鼠有了动静,窜到树顶上去,陆臻心中骂了一声,果然如他所料,地下那群雇佣兵纷纷拿起枪支对着逃窜的袋鼠射击。
陆臻眯起眼睛,枪口也对着下面,若是有人开枪朝他的方向射击,他也不会客气。
一阵稀疏的枪声后,袋鼠逃了。
有人要去追,一人喊住他,“算了,别追了,东西也够吃,不够吃再打,说不定陆臻就在附近,我们不能继续停留了,走。”
老林里响起枪声,声音回响有好几圈,层层不绝,聪明的话就赶紧走,他的决定是正确的,且他们走得非常匆忙,装备虽然没剩下什么,但都很重,一背起来就走。
虽然轻装上阵比较好,可毕竟在丛林里,有时候装备里一个小物件都是救命灵药。
等他们走出一公里后,陆臻才背起自己的装备,从树下滑下来。
他们烤的狼崽还剩下一点没吃,估计他们也吃饱了,丢在地上,陆臻捡起来,擦了擦土,撕了rou就吃,这块rou还没有人吃过,这是陆臻庆幸的。
他拿出水壶,他还有半壶水,陆臻喝了两口又盖上。
倏然,眼角撇到一件什么东西,陆臻挑眉,走过去拿起来一看,是一个芯片,他们走得急,所以落下了芯片。显然是他们走得太急,忘了拿。
他刚蹲下身子拿起来就听到后面一声怒吼,“别动!”
1436.来得早不如来得巧 1
陆臻蹙眉,得了,他的警觉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低了,竟然人家都到背后也没察觉出来,真该死,饱暖思yIn欲果然不假,吃饱一顿什么都不相干,耳朵都失聪了。,
“把你的枪丢掉。”身后的人大吼。
陆臻丢了枪,按照他的吩咐举起手,慢慢地转过身来,他差点呼喊一声,苍天你真是太给力了,竟然只回来了一名雇佣兵,那人狞笑,子弹上膛,“原来你就在我们身后…………”
陆臻慢慢地勾起一抹笑容,倏然身子一歪,那人察觉到不对,枪口对着陆臻开枪,陆臻侧身,飞出一把锐利的小刀,直插如他的脖子。
与此同时,枪声响起。
陆臻背上自己的装备,又扯掉男人的装备,一起拎着,拔出血淋淋的刀,朝另外一个方向狂奔而去,陆哥哥刚吃饱,力气也大,这时候是逃命啊,速度很迅速。
红狮的人刚走出不远,掉回头很快的,听到枪声,绝对都会掉回头,陆臻必须跑。
这是一名合格的雇佣兵,但也是犯了错误,他不应该和他多说废话,也不应该让他转过身来。
对他们而言,身边任何一件物品都是武器,在丛林里,枪反而是累赘。
因为枪声起,那会惊动丛林里的野兽,这种丛林里有猎豹和狼犬,更有一些大型的食rou动物,能不惊动他们,就不要惊动他们。
当初他们都是徒手训练,没有人开过枪,但身上带了枪,若是开了枪,就等同于自己放弃了训练,下次再来过。
所以,陆臻最不依赖的就是枪支。
果然,刚跑出不到一公里就听到身后有脚步声,不断的吆喝,追赶,陆臻没命地跑,尽量朝土地坚硬的地方跑,免得留下足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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