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没能留住她。
分手那十年。
我他妈就像个神经病。
一边治病,一边上学,一边想她。
每年想,每天想。
想她这个人,想她放弃的原因。
想不明白。
金钱、时间、陪伴和爱。
我哪一样没给她。
她一句想看流星,后面我真在国外天文台买了颗星,没告诉她,名字就叫念念星。
念念的念。
想念的念。
林星泽的星。
我许愿,她能想起我。
因为我那时以为,她不够爱我。
第二次结束,我说的。
挺混蛋,但没办法。
我一不想耽误她,二累到想死,一了百了。
真心教不会。
但我没预料到,她竟然那么难过。
我怕她哭,她掉一颗眼泪我都心疼,恨不得把自己的心挖出来送她。
差一点就守不住。
但转念一想,还是算了。
我没法接受自己在她眼中憔悴变丑的模样。索性听家里安排,逃到了国外。
第二次不告而别,我做的。
狠话说尽。
为她好。
捡回一条命。
赶紧又跑回来找她。
挺没出息。
飞机上做梦梦见她和别的男人结婚。
气醒了。
懂了。
既然放不下,凭什么不能回头继续,计较这些干嘛。
杨梓淳真是个好样的。
我时常控制不住想,如果没有她,是不是我这条本就不算平坦的爱情路还能少去很多没必要的波折。
答案不攻自破。
这人,别的本事没有,就两件,至今令我很不爽,一是养我的猫,二是逗我的妞。
但也有好处。
起码关键时刻站我这儿。
用她的话来讲,总归男人没好东西,但谁让我们念念眼瞎看上你,你知足就行。
我谢谢她。
记得我们刚在一起时,我和她说过我这人不信承诺,只看行动。
她说记住了。低头服软还不忘照葫芦画瓢地夸我做的比说的多。
我想这难道不是应该?
但其实,这话的重点在后半句。
我希望她爱我,且只爱我,一反常态信奉起一生一世一双人的逻辑。
愿意因她活,也心甘情愿陪她死。
这是我十七岁生日那天顿悟出的道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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